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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据缺失成美容消费者维权顽疾
------ ——关于郑州市美容市场的暗访与调查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耿记安 【20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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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耿记安
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调查显示,“美容、整形”首次挤身“2005年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同时,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数据表明,美容整形类投诉正逐年呈上升势头。美容行业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黑幕和陷阱呢?记者为此对郑州市的美容市场进行了暗访与调查。
●2000元的产品卖出20万元
“美容是目前最赚钱的行业,可以说一本万利。”4月15日,郑州市一位从事整形美容机器销售代理的彭先生,对前来“考察”美容项目的记者如此介绍。
经过一番调查,记者发现彭先生所言并非虚假。以下是一组记者了解的郑州市一些美容整形机构进行假体隆鼻手术的报价:
光彩市场内某纹绣中心:国产材料800元,进口材料1500元;
二七人民医院博士激光整形美容中心:国产材料800元,进口材料2800元到3800元;
经一路上张医生医疗整形:国产材料800元,进口材料2600元;
芳艺医疗整形:国产材料800元,进口材料3000元到5000元;
黄河路上屈小丽美容机构:国产材料1700元,进口材料2000多元。
彭先生提供的隆鼻价目表是,国产材料600元到1800元,合资材料2800元到5600元,进口材料2.2万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从600元到2.2万元的假体隆鼻手术报价,差别体现在材料的成本上。那么,隆鼻假体的成本到底是多少钱?4月17日,以美容院订货为借口,记者与广州、武汉等地的几家整形材料供应商取得了联系。据他们介绍,目前隆鼻用的国产硅橡胶材料最低的进价为十几元,进口的上等材料要两三千元。这样算下来,隆鼻手术的利润空间大得惊人。
“双眼皮手术,用一个消毒包就10元钱,医生手术费最多需要500元,实际收费能达到两三千元。再拿隆胸手术说,国产1000元左右的丰胸假体材料,加上手术及其他材料总共费用不到2000元,一般美容院要收取五六千元甚至上万元费用,利润高达300%以上。”彭先生向记者面授机宜。
据介绍,美容业的暴利还来源于促销产品。在郑州从事了4年美容业的刘女士告诉记者,一种从广州进的美容产品,进货时采用大包装总共2000元,被代理商和美容店老板换成小包装,卖到消费者手里可以价值20多万元。刘女士透露,郑州市大多数美容店都是吃产品暴利,美容店工作人员往往是零工资高提成。
●淡化美容风险或者不提
“无痕”,“无痛、无创、不反弹”,“不开刀、不流血、不包扎”,“没有任何副作用,没有任何风险”……在郑州市一些整形美容机构的咨询卡、宣传册和广告上,这些语句随处可见,更多的是消费者在咨询整形手术时听咨询员讲的。整形手术真的没有风险吗?对此,河南省整形医院一位专业整形教授称,整形手术,只要是需要动刀、动针的,都存在有创伤、并发症和疤痕等风险,并会对整容者带来一定的生理或心理影响。他以注射隆胸举例说,无论向体内注射什么,都会在某种程度上破坏身体本身平衡,注射物最大的隐患在于一旦手术不理想,想要取出很难。
这位整形教授表示,一些美容机构为了商业利益,吸引顾客,往往把风险淡化,或者干脆不提,随意向消费者做出各种承诺,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每个月,他们医院都会接诊不少在各类美容整形机构整形失败,需要“返修”的消费者。
●凭据成美容店手里的“面团”
今年“3·15”期间,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5年十大维权事件,王女士因做双眼皮整形手术失败维权难的事件跻身其中。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整形失败的消费者都无法从整形机构讨回公道,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手中没有任何美容凭据。
据业内人士透露,大多数美容整形机构都不会主动给消费者开收费票据,连病历或者术前同意书也不愿意让消费者拿到手。这样一来,即使发生整形医疗事故,整形美容机构也会将自己做整形手术所能引发的风险推得一干二净,而消费者则维权无凭。
4月18日,记者对郑州市十几家美容院进行调查,咨询手术凭据问题,只有两家表示愿意将术前同意书复印件留给消费者,而缴费收据或者其他票据则没有一家愿意提供给消费者。整形美容机构与消费者所签的术前同意书又是如何约定双方的权责的呢?
在郑州虎珂医疗美容诊所隆胸及眼部美容术前同意书的“医疗风险”条款之下,约定“医疗美容手术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可预料性,可能会出现某些并发症,若出现上述情况,请就医者及时就医以便得到有效治疗”。对于消费者因在该机构做手术而引发并发症后的治疗费用由谁担负,没有提及。此条款下另外一条称,“使用组织代用品,有发生排异反应的风险,许多情况难以预料,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就医处理,此系就医者个体体质所致,费用将不予退还”。其他条款还罗列出数十项所有手术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并写明让消费者仔细阅读,“对医疗美容手术的效果保持清醒的认识,以避免此类不愉快事件发生”。
仔细看完这份术前同意书,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认为,这属于为美容医疗机构免责的霸王条款,部分内容对消费者是有失公平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消合同。此外,该术前同意书中大量运用医学专业术语,有借消费者不懂医学罗列诸多术语以模糊自身手术失误责任的嫌疑。李汉生表示,在郑州,美容证据、术前同意书等基本成了美容商手里的“面团”,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将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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