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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0 00:00:00 商丘报业网
近日,民权县北关镇农民蔡先生将一面上书“主持公道”的锦旗,送到该县消费者协会人员手中。
据悉,家住民权县北关镇蔡庄村的农民蔡先生于2004年3月份在民权庄周农机市场购买“力王”牌农用三轮车一辆,购买后使用正常,可两个月后有两只轮胎先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鼓泡,于是便找经营者王某,王说:“这两只轮胎的问题不明显,是否是质量问题还不好说,你先把轮胎放在这里,等跟厂家协商后再说。”蔡先生便答应了此事。时隔两月有余,蔡再找经营者,王说轮胎已经送厂家,等一段时间再来,等蔡第三次找王某时,王却说:“轮胎已丢失,找一找再说吧!”之后蔡多次找经营者,王某以种种理由搪塞,发生纠纷。消费者无奈,便于今年7月将此事诉至县消协。
接诉后,消协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派工作人员调查此事,经多方调查,情况基本属实,便找经营者解决纠纷,反复向王某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指出他丢失轮胎的过失行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王某思想有了转变。按照《消法》和《农机产品三包规定》,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轮胎两只,双方比较满意,使一个拖了一年多的消费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杨立学 张广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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