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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消法》颁布10周年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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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尹光炬在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颁布十周年电视演讲暨消费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3年10月21日)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这里举办“联通杯”电视演讲暨消费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过这种形式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十周年,宣传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进一

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造“诚信商丘”,努力推进我市消保事业的蓬勃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把受理投诉

、调解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健全组

织,完善投诉举报网络,推进维权体系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被誉为“消费者的保护

神”。工商部门作为《消协》的成员单位和《消法》的执法主体机关,多年来,我们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消保法律、法规,立足职能,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的促进了消费维权工作

的健康发展,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宣传《消法》,学习《消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工商部门的各项

职能,继续深入开展维权工作,为“全面提速,振兴商丘”,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

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对各级消协和工商部门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

  最后,预祝电视演讲暨消费新闻发布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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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消法》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

商丘市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新年: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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