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电子邮件
 

发挥消保维权职能 树立基层分会形象

民权县消费者协会城关中心分会会长 金长义
(2004年4月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两年来,民权县消费者协会城关中心分会牢记“消费者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探索消保维权工作的新途径,协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树立了基层消协分会的良好形象。现在我把分会的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学习,摆正位置,增强协会工作的责任感

  “学是干之始,知是行之先”。为此,我们分会领导始终重视组织理事和协会人员进行三个方面的学习:一是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协会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协会人员的理论修养,为进一步做好消协工作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提高协会人员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提高水平;二是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新形势下消保维权工作的特点,探讨新形势下消保维权纠纷解决方法和途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三是先进经验的学习。经常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取经,报刊上介绍好的做法,我们认真研究,取长补短,力求创新。提高消保维权的实际能力,努力服务消费者。通过学习,增强了协会热爱消保工作的事业心、不计名利的公仆心,认真负责的责任心,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如分会常务副会长张西江同志,一心扑到协会工作上,带领协会人员忘我工作,打假维权,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营造了民权县城区的安全放心消费市场环境,深受领导和消费者好评。目前,我中心分会可以说“有为”,一年调解维权纠纷75件,“有位”组织机构健全,很多社会活动邀请我们参加,“有威”大多消费纠纷能顺利调解,开展活动一呼百应。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分会工作知名度

  《消法》颁布已十年之久,虽经多次宣传,但仍有部分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这个武器,也有部分消费者不知道消费者协会这个组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分会充分利用城区人口流动量大这一优势,利用墙报、专栏、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消法》、部分商品“三包”知识、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消费者协会的七项职能、消费者权益受损害时解决的途径、诚信经营的好处等有关知识,经常在闹市区、主要商业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消保维权知识进行宣传讲解。特别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都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时间张贴大量标语,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出动巡回宣传车,设立咨询服务台,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提高消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如我县农民徐占海因收割机质量问题延误麦收,造成经济损失10000多元。当时他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因证据不足,索赔无果。后来,徐听到我们的《消法》宣传后,方找到我们消协分会。受理后我们多次同生产厂方联系,并两去厂方协调处理,获取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徐某十分满意。接到赔付款时激动地说:“我以前不知消协有这么重要的作用,你们消协真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呀!”

  三、高举利剑,依法维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提高消费质量,营造维权消费环境,构筑诚信维权市场体系,我们协会高举维权利剑,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做到了“三必四快五个一样”,即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快受理、快出动、快移送、快调处;无论商品价值大小一样认真,无论本地外地消费者投诉一样热情,无论昼夜节假日一样出动,无论消费者、经营者一样接待,无论纠纷调解程度难易一样受理。建立了日常接待有“门诊”,急事急办可“急诊”,调解处理能“出诊”,疑难杂症请“会诊”的消保维权服务长效机制。

  在完善12315申投诉举报机制的同时,我们还在行政村、居委会、医院、学校、主要闹市区等设立申投诉联系点,延伸维权触角。申诉举报电话坚持全天值班制,每天24小时有专人值守。各联系点选配了素质高、办事公道,热心消保维权事业的人员担任联络员,编织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保维权网络。

  如2003年6月,正值秋播抗旱之际,中午大约1点30分,城关镇断堤头村民乔某来电反映其在农机市场徐某门市部购买的水龙带使用时漏水且粗细不均。我们一边让他将水龙带拿来,一边立即组织人员。大约2点,乔某来到分会,我们问明详细情况后,随即带着水龙带来到徐某门市部,讲明政策,分清是非,徐某很快给其调换,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元月份,李某在某家电门市部购买电视机一部,使用一个月后,色彩、图像不清,他私自进行修理后,仍然依旧,他又找到经销商调换,经销商不同意,双方发生冲突后他来到消协投诉,我们立即派人同经销商协商,然而由于他私自修理,不受《消法》保护,我们给其详细讲解了法律、法规,最后在我们的调解下,经销商免费为其修理,双方比较满意。

  四、立足职能,协同配合,营造放心的消费者环境

  我们分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同各职能部门协作,特别是同工商部门配合,立足职能,打假维权,营造安全诚信的市场消费环境。

  去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了工商、宣传、文明办等部门组织的“无假货示范店”评选活动、“诚信企业商户”评选活动,协同工商部门开展了红盾打假护农和“送法到田间、维权进农家”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推进了我辖区诚信市场体系建设的进程。同时,我们构筑的消费投申诉网络,已成为工商部门查处违章违法案件的一个重要信息源。去年城关中心所办理的143起违章违法案件中,有42起是通过315电话获取的,占总案件数30%。

  如去年10月份麦播时,花元乡孙某来到分会投诉称其在县城府后街某电料门市部购买的电线1捆(标注100米)而实际只有85米,我们立即协调中心工商所组织人员进行查处。经现场抽样实测,电线长度不足,最长90米。同时在该门市部查获“三无”电线电缆8000多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同时又对电料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查获一批假冒伪劣电料,借助工商力量解决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利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总之,我们城关中心分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立足职能,扎实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基层消协组织的新形象。我们认为,消费维权工作还很艰巨,还有许多困难要解决,有许多问题要研究,有许多方法要探索,没有创新意识不行,没有事业心、责任感也不行,没有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思想更不行。我们城关分会一定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怀之下,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为消费者撑起一片蓝天。

相关连接:

陈长立副局长在创新消协工作民权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

夏邑县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孙淑玲在创新消协工作民权现场会上的发言

民权县工商局长、县消协会长李超在创新消协工作上的发言

民权县消费者协会人和中心分会会长李青松在创新消协工作民权现场会上的发言

 

你是第 个访问本网站的人

版权所有: 商丘市消费者协会 xxts@371.net 客服电话: (0370) 2614315
Copyright (C)2003 - 2004 ShangQiu Consumer's Assob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