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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诚信单位经验交流会专题

 

 

在市消协三届二次常务理事暨诚信单位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商丘市市工商局局长、商丘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尹光炬

(2004年3月5日)    

各位领导、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今天,商丘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三届二次常务理事暨诚信单位经验交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3年工作,交流经验,安排2004年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本次会议聘请了新的名誉会长,新选了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增补了部分常务理事,为消协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对全市消协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再上新台阶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过去的一年,市消协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商丘良好形象、促进商丘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有关方面的鼎力相助,在此,我代表市消协向一贯重视、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0周年,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开展20周年。中消协确定的2004年年主题是“诚信·维权”。所谓“诚信”, 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所谓“维权”,就是号召广大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 市场交易中的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的目标,就是通过对经营者的广泛监督,扶优限劣,全面贯彻落实《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从治本入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关于如何做好今年的消协工作,刚才,贯林秘书长在工作报告中已作了具体安排,希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围绕年主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消协工作,再强调几点: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维权氛围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是消协组织发展的群众基础,也是消协组织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企业及广大消费者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维权”年主题的内涵和要求,使以《消法》为核心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维权意识,使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变成广大消费者的自觉行动,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同样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要突出发挥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及大众传媒的作用,以切实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和质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各级消协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年主题,尽职尽责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管理的特殊作用,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惩戒等制度,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企业信用教育,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守信典型,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市场秩序的好转。要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采取行政指导、消费引导、市场预警、消费警示等手段,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消保网络建设,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加强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尤为重要。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努力争取各级各部门对消保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维权网络,密切与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整合消费维权资源,充分发挥各理事单位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消协工作,支持消协依法履行职能,妥善解决消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四,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当前,社会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新的消费方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消协的同志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高举消保大旗,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通报维权信息,交流维权经验,共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维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不断创新消保维权方式、方法,拓宽维权监督领域,加大维权监督力度,提高维权监督水平,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树立商丘良好形象、促进商丘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连接:

商丘市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清选在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的书面讲话

商丘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尚贯林在常务理事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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